灯具GB7000.1-2015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

国家标准《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已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将取代。等同采用IEC60598-1:2014。相对于变化较大,针对LED灯具提出了明确的试验要求。
版与2007版相比,基本上每一个章节都有差异。

主要涉及
1、铭牌标记变更,
2、阐明蓝光危害要求,
3、降低SELV电路线径要求,
4、不允许通过内装式控制装置接地。

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迟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逾期未完成,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8年3月3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对于2017年01月0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在作了多处修订,其中重要的一项增加了对蓝光危害的要求,例如:
对带有整体式LED或LED模块的灯具应根据IEC/TR62778进行蓝光危害评估。
对于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和小夜灯,在200mm距离处测得的蓝光危害等级不得超过RG1。
对于可移式灯具和手提灯,如果在200mm距离处测得的蓝光危害等级超过RG1,



蓝光危害评价指标
国内外各大标准化组织对蓝光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标准IEC62471-2006、IECTR62778中详细介绍了蓝光危害的评价方法,并对蓝光危害的等级进行了划分。一般,用于蓝光危害评价的参数主要包括视网膜蓝光危害加权辐亮度,蓝光危害效率来表征。

发布于 202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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