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晴好,气温回升!丨海河夜景灯光,拟延长照明时间!丨这些行李可能带不上火车!丨行车注意强光!

今天-27日(周六)

均为晴到多云天气

气温快速回升

今天最高气温在26℃

25日(周四)-27日

最高气温在28-30℃

28日(周日)-29日(下周一)

气温逐步下降

29日夜间受高空槽影响

天空中云量较多

最高气温仅22℃

30日(下周二)天空再次放晴

最高气温回升至25℃

从昨夜开始风力维持在微风状态

但28日开始,风力增大

如需外出,请注意防风

最近一周天气变幻不定

适时调整着装

海河夜景灯光,拟延长照明时间!

“金色海河,流光岁月”

海河夜景

堪称中国都市夜景的典范

也是天津市最为光彩夺目的地方


为加强海河沿线景观照明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亮化品质,发挥海河景观照明引擎作用,精心打造“城市会客厅”,近日,市城管委编制了《天津市海河沿线景观照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海河沿线景观照明设施拟延长照明时间。


相关规定如下:


海河沿线景观照明设施的启闭,应当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启和关闭,遇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启闭景观照明设施的按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执行。

(一)纳入海河沿线统一控制系统的景观照明设施集中控制启闭。

(二)未纳入统一控制系统的海河沿线景观照明设施,由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自行启闭。

(三)集中控制开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原则上启闭时间如下:

此外

《办法》还明确了

海河沿线景观照明设施的

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维护运行标准

↓↓↓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河沿线景观照明设施设置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并履行下列运行与维护管理职责:

(一)对景观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督办、巡查考核;

(二)建立健全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标准,加强对景观照明设施的监管,保证景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三)建立海河沿线景观照明智能化监控和管理平台,对景观照明实行分区、分时、分级照明节能控制;

(四)组织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制定景观照明年度运行维护计划,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编制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监督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各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下列运行与维护管理工作:

(一)在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办理政府投资建设以及非政府投资建设但符合移交条件、纳入市智能化监控和管理平台的景观照明设施移交手续;

(二)负责辖区内景观照明设施运行与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并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三)负责建立景观照明设施管理台账。制定景观照明年度运行维护计划,并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四)受理对景观照明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投诉,依法依规处置破坏景观照明设施的行为。

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负责景观照明设施巡查、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智能化监控和管理平台维护管理并制定年度运行维护计划,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受理对景观照明设施管理和维护的投诉。

国网电力公司路灯管理处负责所属海河沿线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并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及考核,负责制定所属景观照明年度运行维护计划,并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天津市城投集团、天津市旅游集团等产权人或使用人负责所属海河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运行及管理,并接受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及管理。

海河景观照明设施的维护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的公共服务市场,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维护单位承担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运行工作。

景观照明设施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对景观照明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持其功能完好,凡设计形式落后、设施陈旧、坏损、亮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改造、维修或者更换,达到下列维护与运行标准:

(一)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在各种模式下的亮灯率应达到98%以上;

(二)及时维修、更换破损灯具,及时清理、拆除废弃的景观照明设施,灯光无断亮,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

(三)定期排查光源光效,及时更换光衰、老化严重灯具、光源;

(四)灯具保持设计主投光角度,无“眩光”及“光污染”现象,无罩面脏污现象;

(五)定期对灯具、灯杆以及照明附属设施进行清扫、油饰,保持照明设施干净整洁、外观良好;

(六)供配电设施安全运行,缆线、配电箱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严格执行配电设施专业技术规范;

(七)动态照明系统运行稳定,媒体立面灯光画面无断亮,联动演绎效果无异常;

(八)不得擅自对线路和设备进行拆改、断开等违规操作,确保统一启闭系统正常运行;

(九)景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无安全隐患,安全率达到100%。

注意!这些行李可能带不上火车!

五一小长假临近

坐火车出游的小伙伴请注意

有些物品过不了安检

出发前赶快筛查行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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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注意强光!


艳阳高照时驾车上路

刺眼的阳光会使眼睛有一瞬间的不适应

让人忍不住“眯眯眼”

从而给安全驾驶造成威胁

提醒您

▲因阳光刺眼,机动车在左转时将斑马线上的行人撞倒。

▲因阳光刺眼,机动车在直行时将斑马线上的行人撞倒。

因此,春天驾车想要避免

强光带来的伤害

这些要点要注意

仪表台上的“投影”——晃晕双眼

大部分驾驶人可能会将平时常用的杂物,顺手摆在仪表台上。但当行驶到相对空旷的路面时,前风挡玻璃处忽然会开始出现仪表台上放置的众多物件影像,被反射到前风挡玻璃上。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晃来晃去,也给驾驶人带来较强的刺眼感,严重干扰其对车辆前方物体的判断。

树荫下的阳光透射——忽明忽暗

当车在路面被“暴晒”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进入了一些两旁有大树遮蔽的道路上,开始觉得阳光不再刺眼了,整个人也感觉清凉多了。可是很快你就会感到眼前忽明忽暗,光线变化无常。这是由于树木比较高大且枝叶茂盛,同时道路右侧也有建筑物,导致树荫遮挡下的一段路面光线较暗,但阳光却透过树叶中间的间隙直射下来。

随着车辆运动,光线就会呈现出忽明忽暗的现象,产生类似闪灯的效果,时间长了,会造成眼部不适、影响视线。这时候也需要注意!

桥底/隧道/停车场入口——瞬间失明

由于室外光线比较强烈,通常驾驶人驾车驶上路面之后,眼睛已适应了强烈光线,而当忽然进入光线昏暗的桥底、隧道、地下停车场,光线骤然变暗,驾驶人的眼睛还没有完全适应过来,很容易出现眼前一黑的情况,产生瞬间“失明”的感觉。

阳光迎面照射——强光刺眼

随着日出时间提前和日落时间的延迟,早晨和傍晚时分,太阳的照射角度较低且角度范围广泛,这给驾驶人带来安全隐患。根据相关实验数据,强光影响驾驶人的一瞬间,驾驶人往往盲驾150米,再加上早晚高峰车辆和行人较多,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需要注意的是,在前方视角减少的情况下,如果前车有急刹车,追尾前车的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01

保持安全车距


在阳光强烈的情况下行车时,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集中精力驾驶,避免前车急刹而来不及躲避发生交通事故。此外,有些车辆的车膜、前后保险杠等在阳光直射时产生的反光也会影响视线,若觉得前车“晃眼”,最好不要跟车行驶,及时调整车辆的位置,躲开反光区。

02

佩戴太阳镜


开车时戴墨镜既能抵挡刺眼的阳光,充分过滤紫外线,又能不影响视觉判断,保证行车安全。开车最好是戴偏光墨镜,因为普通太阳镜只是单纯的使光线变暗,无法过滤和阻隔有害光线。而偏光镜片则可以完全阻隔因散射、反射等各种因素所造成的刺眼眩光。

03

巧用遮阳板


当车辆迎着阳光行驶时,放下遮阳板可有效的阻挡阳光对眼睛的影响。建议驾驶人根据视线及光线情况调节遮阳板的角度,不过不要放置在90度的位置,位置过低会影响驾驶人对于信号灯的有效观察。

04

注意中控台物品放置


除了阳光直射,很多情况下发生的反光也会影响驾驶。一些玻璃摆件、停车证等放置在中控台,遇到阳光时是会反光的,这些可以暂时先收起来,以免干扰视线,部分车辆的仪表台上方材质反光情况较为严重,必要时可购买绒布反光垫,有效避免仪表台上的反光现象。

05

在阴影和阳光中频繁穿梭要谨慎


在一些狭窄的道路,或车多拥挤,再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的路段,道路中阴影面积不是很规则的,往往驾驶人要在背阴和直晒的环境中频繁切换,视觉感受会更累。此时一定要放慢车速,注意观察两侧的非机动车及行人,保证驾驶安全。

未来天气预报

4月24日星期三

晴间多云

微风,26到15℃

4月25日星期四

晴间多云

微风,29到18℃

4月26日星期五

晴间多云

微风,30到15℃

4月27日星期六

晴间多云

微风,28到15℃

4月28日星期日

晴转多云

微风转偏东风4-5级,25到15℃

4月29日星期一

多云

东风4-5级转3-4级,22到13℃

4月30日星期二

阴转晴

微风转北风4-5级,25到12℃

综合:中国铁路、津云、天津广播、天津市城管委网站、天津气象、天津交警

发布于 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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