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市民反映夜间在城区
被一道迎面而来的强光亮“瞎”了眼,
究竟是什么光这么刺眼炫目?
原来,
不少电动车自行车加装了高亮车灯,
部分亮度甚至超过机动车大灯,
带来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傍晚19时许,记者在信安大道附近看到,多辆加装高亮车灯的电动自行车散发出异常亮眼的光线,让人在数十米外都会觉得刺眼。在此处观察的10分钟里,记者就发现了5辆电动自行车加装了车灯。记者还注意到这些加装车灯的驾驶员部分是外卖小哥,也有普通市民。从车型上看,加装车灯的车型普遍为旧款。
为何要加装车灯?
电动自行车都带有车头灯,
为何不少车主还要加装强光灯?
经了解,
车主大多因为原车灯不够亮,
或者车灯损坏了才加装强光灯。
为何电动自行车车灯这么亮?
售卖点和维修点发现,
不少商家有为电动自行车
加装LED车灯的服务。
记者在端州路的汽车维修店了解到,
在电动自行车上加装车灯,
工序十分简便,
只需要简单接线即可,
加装的车灯还可以单独设置开关,
还能具有防水功能。
此外,安装费用比较便宜,
约35-45元即可。
记者在网络平台上还发现,
电动车自行车车灯已成为热销产品,
部分车灯销量高达2万多单。
因价格更便宜,
不少车主选择在网络平台购买车灯后,
再到维修店假装。
这样改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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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肇庆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印发了《肇庆市电动车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登记、通行、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其中,该办法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的行为包括不得驾驶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对于电动车自行车的灯光,
国家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要求车灯的亮度不能影响人的眼睛。
若改装的车灯亮度太高,
会使对方产生视觉盲区,
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办法》除了对改装
电动自行车有相关规定,
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广大车主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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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有关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以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不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
●不服从交通警察、协管员的现场指挥;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满16周岁;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不按规定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或者没有停止线停在路口以外的;
●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有以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驾驶未经依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号牌已经注销的电动自行车;
●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
●醉酒驾驶。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划定的集中停放场所内有序停放。未设置集中停放场所的,停放不得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妨碍车辆和行人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在此提醒大家,
在夜间,要正确使用车灯!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做个文明驾驶人!
大家对电动车自行车
加装强光灯有什么看法,
留言区等着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