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郑州市区新增7处滥用远光灯抓拍系统,位置公示

河南商报记者吴智星通讯员李楠文/图

郑州市区新增7处滥用远光灯抓拍系统,2019年3月15日起开始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从2018年11月15日开始,利用电子监控设备,郑州交警开始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违法者被罚款100元并扣1分。之前,3套抓拍系统分别位于在花园路纬二路北向南(过街天桥)、金水路经二路东向西方向、陇海快速路大学路匝道口附近3处,均已正常运行。

图说系统处于测试阶段,以上违法行为暂不处罚。

图说系统处于测试阶段,以上违法行为暂不处罚。

河南商报记者获悉,近日,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安装了7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并已经投入试运行,目前工作状态正常,待系统调试完成后,该系统将于2019年3月15日起开始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图说系统处于测试阶段,以上违法行为暂不处罚。

新增的7处抓拍系统位置有:北环快速路彩虹桥西向东;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下桥口;南三环快速路(连云路至京广南路);北三环花园路匝道口;西三环建设路向北50米南向北;金水路与未来路交叉口东南角;农业路与众意西路交叉口。

据悉,以上7处系统正在调试阶段,交警对采集到的部分违法行为暂不处罚。

图说系统处于测试阶段,以上违法行为暂不处罚

郑州交警提示:郑州市区夜间照明条件良好,无须使用远光灯,夜间使用远光灯以后,请尽快变回近光灯,将来,该系统会在郑州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请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编辑华丽娟施尚景)

发布于 2025-07-29
37
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