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查处一批假冒灯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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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了一则通告,内容如下:

根据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市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7月2日在古镇温国祥货运部位于古镇曹一古神公路旁新天宏物流园A13号的经营场所内查获并扣押了一批灯具产品,具体物品和数量如下:标示“雷士”、“NVC”字样商标的铁艺灯14支。经投诉人鉴定,上述涉案产品均为假冒其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因无法联系上述违法行为人,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发出调查公告,请该案当事人在15日内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镇分局(地址:中山市古镇东兴东路3号政府第二办公区3号楼二楼202;联系电话:)接受调查,逾期将依法予以处理,但不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徐世球通讯员钟世坚

◆图/网图

◆二审:张鹏

◆三审:魏礼军

发布于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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